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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8日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

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第一章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材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董事长王显臣、行长孙红梅、财务部门负责人马晶晶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第二章 基本情况简介

法定中文名称:江苏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英文全称:JIANGSU JIANGDU JIYIN COUNTY BANK CO.,LTD

英文简称:JIANGDU JIYIN COUNTY BANK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显臣

注册地址和总部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龙川南路295号

邮政编码:225200

电话(传真):0514-89689199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综合管理部、江都吉银村镇银行官网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0年10月26日

社会统一信用机构代码证号:91321000564261222Q

客户服务热线:4008872259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报告期末,本行设6个职能部门,分别为信贷业务部、风险合规部、计划财务部、运营管理部、审计稽核部、综合管理部。辖内共有3个营业网点,分别是营业部、大桥支行、小纪支行。

本行机构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在岗人数

 

1

总行机关部门

52

扬州市江都区龙川南路295号

2

总行营业部

17

扬州市江都区龙川南路295号

3

大桥支行

12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新城路69号龙腾中央花园12幢110-112室

4

小纪支行

10

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双纪路45号

注:报告期末,本行在岗员工91人,其中中层以上(副职以上)管理人员16人,占比17.58%;员工本科以上学历74人,占比81.32%。

第三章 财务及经营情况

一、基本经营情况

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22.73亿元,较上年增长1.70亿元,增幅8.06%;各项贷款余额16.91亿元,较年初增长2.10亿元,增幅14.21%;各项存款余额19.12亿元,较年初增长2.10亿元,增幅12.35%。具体经营指标情况详见附件2024年度审计报告。

(一)2024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年初数

期末数

较年初增减

总资产

210390.84

227345.34

16954.5

总负债

183507.76

199739.35

16231.59

股东权益

26883.08

27605.99

722.91

各项存款

170158.47

191165.14

21006.67

各项贷款

148014.00

169050.12

21036.12

(二)主要监管指标完成情况

2024年末,主要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                          

 

监管标准

年初数

期末数

资本充足率

≥10.5%

21.64%

21.32%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20.53%

19.27%

流动性比例

≥25%

214.33%

187.04%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10%

3.53%

3.27%

不良贷款率

5%

0.74%

1.27%

贷比

≥2.5%

3.09%

3.00%

拨备覆盖率

≥150%

416.07%

235.95%

杠杆率

4%

12.07%

11.93%

贷资比

70%

70.35%

74.36%

农户与小微企业贷款合计占比

≥80%

95.38%

96.09%

户均贷款余额

≤80万元

69.59

74.24

单户500万元(含)以下贷款余额占比

≥85%

88.54%

91.23%

二、2024年度利润实现及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度本行共实现营业净收入6311.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5.13万元,增幅1.2 %;实现利润总额1777.72万元,净利润为1262.90万元;2024年资产利润率为0.58%;资本利润率为4.64%。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本行实现净利润为12,629,024.3元,以前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17,125,563.71元,可供分配利润29,754,588.01元。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指导意见、《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和《江苏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计提一般准备的规定,并结合本行经营管理实际,对2024年利润做如下分配:

1.按净利润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62,902.43元。

2.按净利润40%比例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5,051,609.72元。

3.剩余未分配利润23,440,075.86元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三、负债质量管理体系及负债质量状况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本行以维护全行负债业务安全稳健运行为目标,制定负债质量管理办法,建立负债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负债质量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经营机构在负债质量管理工作中的职责,确定负债质量管理策略、管理流程、报告制度等相关内容。本行严格执行负债质量管理要求,密切监测负债质量管理限额指标,全年负债稳定增长,负债结构多元合理,负债成本稳中压降,负债质量状况和负债质量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截止报告期末,本行负债总额199739.35万元,较上年增长16231.59万元,增幅8.85%,其中吸收的各项存款较上年增长21006.67万元,增幅12.35%,负债结构持续优化,各项负债质量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综上,本行负债质量保持良好,负债业务运行安全稳健。

  • 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没有对本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第四章 风险管理状况

一、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级分类

2024年占比

余额

正常类

95.83%

161998.73

关注类

2.90%

4902.03

次级类

0.27%

450.29

可疑类

0.52%

878.9

损失类

0.48%

820.17

合计

100%

169050.12

、主要风险状况

(一)信用风险

本行持续加强信用风险管控,根据《江都吉银村镇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对风险资产进行分类,真实反映资产质量状况;二是对全行关注类贷款开展排查和分析,防范化解不良贷款,重点防控关注类贷款五级分类下迁;三是开展信用风险专项压力测试,通过模拟资产质量恶化对银行整体资本充足水平的不利影响,考察不同类型的冲击对银行资本充足水平的瞬时影响。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本息逾期90天以上贷款余额1630.22万元,不良贷款余额为2149.36万元,不良贷款率1.27%。全年清收处置不良贷款968.76万元,其中现金收回829.06万元,核销139.70万元。

(二)流动性风险

本行切实加强流动性管理和监测,合理调整资产负债结构,防范流动性风险,确保各项业务安全稳健运行2024年各项流动性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处于良好水平,具体管理措施有:一是密切关注资金市场形势,动态调整流动性管理策略和资金运作节奏,保持稳健审慎的流动性风险水平。截至2024年末,本行流动性比例187.04% ,流动性整体充裕;二完善流动性风险限额和指标管理,坚持以日间流动性安全及监管达标为管理底线,对流动性的管理采用比例计算,进行限额下的科学管理,确保全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控制在合理范围;三是实行流动性风险报告制度和流动性预防措施,按季度开展常规性的流动性压力测试,分析压力情况下流动性状况,指导实际流动性风险管理,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并且完成流动性压力测试和流动性风险分析报告及上报工作;四是持续加强市场研判和对流动性缺口的动态监测,对日间头寸进行精细化管理,实时监测分析各期限流动性缺口、存贷款变化、资金同业业务开展情况等业务实质,保障流动性安全;五是充分运用央行货币政策工具,丰富流动性补给来源;六是组织全行相关部门和营业网点严格落实流动性监测大额进出账报备制度;七是积极开展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提高相关职能部门和全行员工处置突发性事件的组织、应变能力,进一步熟悉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掌握处置原则方法及操作规程,进一步增强流动性风险意识、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

(三)市场风险

2024,本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本行已成立了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委员会议事规则,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实时关注市场利率变化,在充分考虑本行的资金成本、各项费用、风险状况、目标收益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定价。因本行资产负债生息付息产品相对单一,主要为各项贷款、各项存款、存放同业、存放央行款项及向央行借款等,无外汇、股权等投资业务,市场风险整体可控。

(四)操作风险

2024年,为进一步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保障本行稳健运营,一是新增《江都吉银村镇银行操作风险关键风险指标管理办法》《江都吉银村镇银行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管理办法》《江都吉银村镇银行操作风险与控制自评估管理办法》,旨在强化员工风险意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从源头上控风险,不断提升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精准性和有效性。二是全行各条线共开展内部检查49次,发现问题58个,未发生损失情况。问题主要集中在运营条线柜面业务、审计条线及风险合规条线发现的业务不规范等,截至年末发现问题基本已整改完毕。切实保障内部操作合规安全以及及时有效,达到与监管部门要求一致,真正做到风险可防可控。

(五)声誉风险

为积极防范声誉风险,本行先后制定了《江都吉银村镇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办法》《江都吉银村镇银行声誉风险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一是安排专人每日进行舆情监测,定期开展声誉风险管理排查,及时关注声誉风险隐患,监测舆情事件苗头。二是做好品牌文化和正向新闻宣传。积极宣传本行在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和保障金融权益等方面的正面形象,2024年在各类新闻媒体发布新闻信息近20篇,持续提升社会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三是做好声誉风险演练,提高处理能力。2024年将声誉风险应急演练嵌入单位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了声誉风险意识和应对突发舆情事件的处理能力2024年本行未发生重大声誉风险事件。

  •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本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末,本行股东总数为8户,总股本18000万股。其中法人股15030万股,占比83.5%;自然人2970万股,占比16.5%。与2023年末相比,股东未发生变化,注册资本未变动。

股东名称

持股份额

(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180

51%

货币资金

2010.7.29

江苏鸿舜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00

10%

货币资金

2010.8.2

江苏华伦化工有限公司

1800

10%

货币资金

2010.8.4

扬州安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710

9.5%

货币资金

2021.4.22

蒋永亮

1710

9.5%

货币资金

2014.5.23

周凤银

720

4%

货币资金

2018.12.10

江苏虎豹集团有限公司

540

3%

货币资金

2010.7.6

夏诚亮

540

3%

货币资金

2010.8.4

二、本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主要股东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一致行动人

最终受益人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鸿舜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翁恒建

翁恒建

江苏鸿舜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伦化工有限公司

吴义彪

吴义彪

江苏华伦化工有限公司

扬州安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扬州仙发建设有限公司

扬州安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蒋永亮

-

-

蒋永亮

江苏虎豹集团有限公司

蒋茂远

蒋茂远

江苏虎豹集团有限公司

      三、本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本行控股股东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权51%。

四、本公司股份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股份无变化。

五、2024年度本行与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与关联方交易余额26761.30万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为6800万,为定期余额关联交易对手方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六、主要股东出质本行股权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股东无出质本行股权的情况。

第六章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董事5董事其中内部董事3名,外部董事2名。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职单位及职务

是否领取薪酬

持股数(万股)

王显臣

董事长

1972.11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0

孙红梅

执行董事

1983.11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行长

0

于忠

执行董事

1971.7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党支部纪检委员、风险总监

0

魏琴

独立董事

1967.8

江苏扬瑞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0

朱载军

非执行董事

1969.8

江苏虎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0

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无变化。

二、监事会成员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会现有3名监事,构成包括:股东监事、外部监事、职工监事各一名。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任职单位及职务

是否领取薪酬

持股数(万股)

王俊博

职工监事

1975.11

本科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监事长

0

翁华年

股东监事

1970.12

大专

江苏鸿舜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0

李长伟

外部监事

1974.02

本科

前郭县蒙医医院 财务科长

0

根据本行2024423日召开的工会会员大会,会议选举王俊博同志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刘丽不再担任本行职工监事。根据2024424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王俊博新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刘丽伟不再担任监事长2024年9月25日,本行完成了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会议选举李长伟先生为第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童丽平不再担任外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高级管理层由1名行长、1名副行长和1名风险总监组成。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是否领取薪酬

持股数(万股)

孙红梅

行长

1983.11

本科

0

陈林

副行长

1974.7

本科

0

于忠

风险总监

1971.7

本科

0

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无变化。

四、薪酬制度及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本行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对《江都吉银村镇银行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江都吉银村镇银行经营绩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江都吉银村镇银行存款业绩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贷款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继续按照《江都吉银村镇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江都吉银村镇银行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江都吉银村镇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办法(试行)》等薪酬管理制度,分别对高管层及一般员工进行考核,对高级管理人员和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实施绩效薪酬延期支付。2024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为275.73万元。

第七章 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村镇银行监管指引》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党建为引领,规范公司治理,按照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业务经营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保证了各机构规范运作、有效制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定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能够据此召开定期和不定期的临时会议。董事会下设提名和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战略发展和“三农”与小微金融服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内控合规与金融消保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治理组织架构设置符合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为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治理环境。

一、股东大会

本行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本行的最高权力机构,对本行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按照本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其职权。

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审议并听取各项议案17项,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以及股东大会内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议程均由律师见证。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20244月26日,在江都吉银村镇银行总行会议室,召开江苏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应到股东8人,持有表决权18000万股,实到股东8人,持有表决权18000万股,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序号

   

1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3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2026年经营发展规划

6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度综合经营计划

7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8

关于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9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以下事项:

序号

   

1

关于监事会对2023年度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的通报

2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3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度主要股东履行承诺情况评估报告

4

江苏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626日,召开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江都吉银村镇银行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4年9月25日,召开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1

关于调整2024年度综合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部分经营数据的议案

2

关于公开拍卖邵伯资产的议案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董事会

本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本行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主要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本行发展战略,并监督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等,具体按照本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其职权。

(一)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全行的经营计划、发展战略和投资方案以及股东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2024年,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并听取各项议案53项,会议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行章程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下设提名和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战略发展和“三农”与小微金融服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内控合规与金融消保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全年共组织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14次。

董事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4329 ,召开了江都吉银村镇银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序号

 

1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度操作风险管理报告

2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情况报告

3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绿色信贷工作总结报告

5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度内控合规工作报告

6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资本管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7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四季度风险管理状况报告

8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关于绩效考核及薪酬机制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9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反洗钱2023年度报告

10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关于内部人与股东关联交易情况的审计报告

11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12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四季度大额风险暴露监测情况报告

13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听取了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度数据治理自评估报告

20244月26召开江都吉银村镇银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序号

 

1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

3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度主要股东履行承诺情况评估报告

6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7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2026年经营发展规划

8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度综合经营计划

9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关于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听取了以下事项:

序号

   

1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下半年监管审慎会谈纪要

2

江苏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426日,召开江都吉银村镇银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序号

 

1

关于选举王显臣为董事长的提案

2

第五届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授权方案

2024626日,召开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董事会2024年临时会议,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江都吉银村镇银行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4年9月25日,召开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董事会届董事会第次会议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序号

 

1

关于聘任行长的议案

2

关于聘任副行长、风险总监的议案

3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上半年经营工作报告

4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资本管理办法(2024版)

5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资本管理应急管理预案(2024版)

6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上半年资本管理信息披露

7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三定”实施方案

8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度人力资源规划

9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经营绩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2024版)

10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恢复计划

11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处置计划

12

关于调整2024年度综合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部分经营数据的议案

13

关于购买裴家平房产的议案

14

关于公开拍卖邵伯资产的议案

15

关于申请对黄涛等四笔贷款核销的议案

2024年12月18日,召开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董事会届董事会第次会议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序号

 

1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三季度经营工作报告

2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信用风险敏感性压力测试报告

3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负债质量管理评估报告

4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

5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操作风险压力测试报告

6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7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5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听取了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下半年审慎监管会谈纪要

(二)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王显臣、于忠、孙红梅、魏琴、朱载军能够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能够按照规定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定期审议本行各项经营报告、财务报告以及风险管理相关报告,持续主动了解和分析本行运行情况,全面把握监管机构、外部审计和社会公众对本行的评价,对本行经营管理情况作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

三、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成员由职工代表和股东代表组成,监事会由3人组成。监事会定期对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按照《江苏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切实维护本行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4年度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8次,符合《公司法》及本行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44月24日召开江都吉银村镇银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序号

 

1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

2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度综合经营计划

5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风险管理状况报告

8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关于内部人与股东关联交易专项审计的审计报告

9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10

关于监事会对2023年度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的通报

11

江苏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0200223号)

12

江苏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管理办法(2024试行)

13

江苏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董事履职评价办法

14

江苏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监事履职评价办法

15

江苏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

2024424日召开江都吉银村镇银行第三届监事会第临时会议,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序号

 

1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2024813日召开江都吉银村镇银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序号

 

1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监事会关于2023年发展战略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2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3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度数据治理自评估报告

4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3年资本管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5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一季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6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一季度经营情况报告

7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一季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8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一季度内控合规工作报告

2024813召开江都吉银村镇银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序号

 

1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上半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2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上半年经营情况报告

3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二季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4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二季度内控合规工作报告

5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4914日召开江都吉银村镇银行第三届监事会第临时会议,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序号

 

1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24925日召开江都吉银村镇银行第届监事会第次会议,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序号

 

1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2024925日召开江都吉银村镇银行第届监事会第临时会议,议审阅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序号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材料

2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1219召开江都吉银村镇银行第届监事会第次会议,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序号

 

1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三季度经营工作报告

2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3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三季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4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三季度内控合规工作报告

5

江都吉银村镇银行2024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6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材料

(二)监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王俊博、翁华年、李长伟3名监事能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公正、客观的立场,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全体监事能够按照规定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能够主动增强责任意识、内控意识和监督意识,加强对风险的把控,强化对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工作的监督审查,切实维护本行利益。

四、高级管理层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高级管理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监管要求及党支部、董事会决策部署,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能够遵守勤勉、诚信原则,忠实履行本行章程规定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魏琴女士有37年的财务工作经历和多年的财务管理经验,能够运用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判断银行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了解本行的公司治理结构、章程及董事会的职责,注重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积极参加董事会组织的调研活动,持续了解分析本公司运行情况,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能独立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按照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及时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形成专业意见。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魏琴

6

6

0

0

六、外部监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本行外部监事童丽萍、李长伟在任期均能够按照本行公司章程及《江苏江都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其独立性,维护本行整体利益,关注存款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积极参加监事会,独立行使表决权。参加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外部监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监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童丽平

5

5

0

0

李长伟

3

3

0

0

七、股东提名董、监事情况

报告期内,股东江苏鸿舜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翁华年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八、对公司治理的整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行“三会一层”组织架构健全、运作规范。“三会”能够按照公司法、本行章程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筹备、召开,按照要求规范提案和报告的路径和方式,将会议材料及会议通知及时发送到股东、董事、监事。“三会”审议和表决严格按照公司法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认真审查会议登记、参会人数及参会人员的合法、合规性,实行股东大会律师见证制度,确保“三会”合法有效。“三会”能够严格按照各自职能范畴,履行各自的决议、决策职能,无违反法律、法规决策现象。年内召开的“三会”会议记录完整齐全,签字手续履行完整、规范。

第八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4年,本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力量,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依法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目前已制定了《江都吉银村镇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江都吉银村镇银行消费投诉管理办法》《江都吉银村镇银行信访和舆情工作管理办法》《江都吉银村镇银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等核心管理办法。本行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能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及指导,高级管理层负责审查和监督落实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措施、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并明确专人负责消保工作。2024年通过集中宣教和常态化宣教相结合方式,向公众普及金融知识,有效维护了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行有效客户投诉0件,未发生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负面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及诉讼、仲裁等情况。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2024年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政策,坚持服务实体、三农和小微的经营方向,通过优化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深化网格化营销等措施,践行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创新金融产品,助力乡村振兴。近年来,结合客户需求陆续推出了“乡村振兴贷”“小微信用贷”“惠民贷”“普惠增值贷”等支农支小信贷产品。2024年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针对贷款到期后临时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的小微企业客户,推出“接续贷”,帮扶客户度过难关。截至2024年末,本行投放“小微信用贷”14886.76万元,惠及小微企业571户;投放“乡村振兴贷”3657.45万元、共计249户;投放“惠民贷”1455.09万元、共计533户;投放“普惠增值贷”2526万元,共计10户;投放“接续贷”6212.86万元,共计72户。

履行社会公益服务,树立担当良好形象。对标现代先进商业银行及监管部门“营业网点适老化改造细化标准”,从改善经营环境入手,不断完善营业网点的硬件设施、服务设施,在改造环境的同时,推动服务理念、方式和手段等各个方面转型,外塑形象,内强素质,内外兼修,进一步提升本行形象和客户的体验感和信任度。截至2024年末,本行三个营业网点均获得“江苏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适老网点”荣誉称号。本行积极参与各类慈善事业,慈善捐款、慈善一日

捐活动。

重大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对本行具有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

二、重大案件、重大差错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三、重大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投资事项。

四、受监管部门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受到监管部门处罚。

附件:2024年度审计报告.pdf